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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买家要睁大慧眼 精明莫精过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0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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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够精:误签“睇楼纸”被告上法庭

  某中介公司向宋先生介绍了越秀区的××房屋。看楼前中介公司要求宋先生先签“睇楼纸”,其中说明宋先生独家委托此中介公司代为购买越秀区的××房屋,6个月内不得通过其他公司购买同套房屋,宋先生觉得反正还没确定是否买,签也没所谓,于是就签了。

  之后,宋先生认为价钱过高决定不买。2个月后,宋先生到××信中介公司以较低价钱购买了同一套房屋。宋先生拿到房产证后的1个月,中介公司凭“睇楼纸”向法院提出起诉。法院认为“睇楼纸”有效,宋先生违反了“睇楼纸”的. 规定,判决宋先生败诉,要支付违约金和诉讼费。

  专家点评:买家未明确中介公司服务素质前,应三思是否由该中介公司独家为自己提供服务。如选择了中介公司为自己独家代理,则应在“睇楼纸”上清楚注明独家代理的有效期限(该期限不宜过长)及如因价格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时是否继续履行“睇楼纸”。

  精过头:虚报成交价偷鸡蚀把米

  购房者张女士委托××中介公司介绍购买二手房产,在与业主签署购房合同后,业主与张女士委托了××公司代为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公司询问业主与张女士房屋成交价,张女士为逃避税费,要求××公司虚报成交价。后××公司按照张女士的要求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1年后,张女士又委托中介公司将房屋出售,当房屋交易成功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张女士的房屋由于出售价格比原购入价格高,因此要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比原应缴纳的税费多了几千元,张女士“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专家点评:首先,此行为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其次,从履约的角度考虑,报低成交价对买卖双方当事人均有可能造成损失。对卖方而言,由于双方在房管局备案的合同效力优先于双方自行签订的合同,因此,卖方存在不能收足楼款的风险。于买方而言,有可能在未办理好过户手续之前卖方毁约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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