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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登记确权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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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房屋产权的取得都必须经商品房买卖合同按以下程序办理登记确权手续。

  1、 申请登记。在签订买卖合同后三个月内,商品房买卖双方应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出具的《商品房结算移交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买房人的身份证明及户口簿(如单位购买商品房还需出具确权申请书), 到商品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交易鉴证手续,如果涉外、涉军的商品房可直接到济南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2、查验证件,勘察房屋。房产地交易管理部门在接到商品房交易登记、确权的申请后,认真查验有关证件,并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房屋坐落、面积, 绘制平面图,双方当事人名称等应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内容完全一致。

  3、填写文本,缴纳税费。在经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查验审核认为买卖符实、合法时,即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填写有关交易、确权的申请审批书,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填写产权转移审批等确权文本,向交易双方收缴有关税、费、应交纳的税除历城区外,其他区统一在市财税大厦交纳。以上手续办理完毕,产权确认材料由市房产交易监理所报产权管理机关批准后向商品房购买人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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