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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准房子更要看清卖房对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2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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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实物分房的结束,个人买房成为楼市主体,越来越多市民开
始加入到买房大军中来,这是近二年房改效果在楼市上的综合反映,
也给楼市升温注入活力添了柴薪。但对于初涉楼市的购房市民,我们
还是要提醒,尽管楼市日趋规范,但暗箱操作还是存在,特别是一些
所谓的房屋“中介”,一些所谓“搞得定”的楼市掮客,也搞什么售
房,这是不正常的。事实上并不是什么房都能买的,买前要弄清的问
题也很多,今就哪些单位和个人有资格在市场上售房作一简述。


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随着房地产开
发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商品房的经营已逐渐成为多数房地产开发商的
“拳头产品”。而货币化分房启动后,出租和出售,特别是出售更是
开发商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主打”。但是对于这些开发商提供的商
品房,要提醒消费站注意的是,您千万要查验他们的“五证”,即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第规划许
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五证缺
一不可,否则后患无穷。


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是行政管理机构。由于过去公有住房都
统一由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出租,而现在公有住房都在
由出租转卖,因此房管部门很自然地成为房屋出售的一大主体。但有
两点需要说明:一是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是企业法人,他们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市场主体,其所售房屋与
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属房屋应严格分开。二是城市房(地)产
管理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房屋产权,其本身并非市场主体,只不过是
个象征性的主体,而且其所售房屋基本都是公有旧房。但随着国家对
公房二级市场的房开和房改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我们可以预期,城市
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售房屋在商品房市场的份额将逐渐扩大。


私房业主


  私房业主是指拥有私有住房的个人。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步伐的
加快,私房在整个城市房屋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小,可由于历史的原因,
它也不会马上退出市场,在一定的时期内,它仍然是市场交易的一个
组成部分。但购买城市私房必须把握好如下几个环节:一是买卖双方
一定要签订详尽的书面合同,并且最好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二是买
卖双方务必要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等有关手续,绝对不能搞“私
下交易”。三是买房要谨防上当受骗,按照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以
下私房不允许上市交易,购房者务请辨识:⑴私房业主售私房购公房
的;⑵已列入旧城改造的;⑶产权关系不清的;⑷被法院查封的;⑸
尚欠有关税费的;⑹属非法建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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