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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购房不等于"不买房" 有承担能力要尽快下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2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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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期间,朋友去了一趟“假日楼市”,心情十分郁闷。去年能买二室二厅的钱,今年同一只能买一室一厅。至今与父母蜗居一室的他,后悔没能早些“下手”。

  这个朋友的遭遇,在百姓中颇为典型。专家们强调的“理性购房”,并不就等于“不买房”。确实有自住需求的,该买房却不买,也是一种不理性。

  有人要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是接二连三吗?自然,这些都是楼市的“利空”。但国家宏观调控,主要目的是稳定房价。现阶段,中国一些地方的房价上涨过快,透支未来发展,当然要打压。已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比如最新的“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政策,目的是鼓励自住消费、遏制投机。这些调控政策,与楼市中自住消费的“刚性需求”,不会产生很大冲突。确实需要买房的老百姓,相反能从诸项调控政策中获利。

  遏制投机后,房价是否肯定大幅度下降呢?这也是见仁见智。当前房价上涨,除了供求关系外,还受到地价飙升的影响。像上海杨浦区一些地方,地价短短几年涨了3倍。地价上去了,楼板价就高,再加上建筑成本等,房价自然要升。面对这种状况,该买而不买,一味持币待购,自然容易“受伤”。

  再退一步说,如果只有一套房自住,那么房价再涨,也不过是“账面富贵”。很多人本身无房可住,首要问题是解决住房,而不是去考虑买房后“套牢、踏空”的因素。患得患失,导致生活质量下降、手中货币又贬值,也是得不偿失。

  当然,“该出手就出手”,不是“理性购房”的全部。关键是要量力而行,不要去做不切实际超过自己能力的事情。只有100万元的承担能力,就不要去买250万元的房子。3口之家住90平方米足够了,就不要想着复式、别墅。从长远来看,楼市总归是有涨有跌,激情是暂时的,理性才是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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