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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怎样防中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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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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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怎样防中介陷阱?
购买“二手房”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很多购房者是通过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购买中往往只注意价格和地理位置是否合意,却忽略了其它重要要素———结果匆忙购房后,引出各种麻烦,难怪有的够防止感慨:这不是买房啊,这是买了一堆的麻烦啊。
[典型案例]
案例一:“2005年1月份,我花40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公司给我看了公司的执照,介绍说房子的面积是70平方米;还说房屋的产权证被房主不小心找不到了,正在申请补办,如果不放心可以去房产部门查询。因为急于图便宜,我当天就交了20000元定金,五日内就签订了购房合同。而买完房子我才发现,房子实际面积只有60平方米,而关于房屋面积的规定也没写进合同里。”买了这样的“二手房”怎么办?
案例二:李先生不知道怎样才能住进自己的房子里。他说:“去年,我通过中介公司买了个‘二手房’。房子在4月份已过完户,房主当时口头答应5月底腾出房子,可到现在我买的房子还被房主占着,撵也撵不走,我该怎么办啊?”
案例三:王小姐:“今年2月,我从一家中介公司的‘二手房’信息里看好了一套房子。房子我也实地看了,产权证也都有。可当我交了55万元买下房子后不久,这家中介公司却‘蒸发’了。我去房产局一调查才发现,这家中介公司给我的产权证是假的,我买的‘二手房’实际是中介公司临时从别人手里租的,所谓的‘房东’也是一个托儿。这时我才明白,被黑中介给骗了!”
[律师支招]
招数一:购房者如果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一定要查验房屋中介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要注意《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与中介公司实际办公地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审查中介公司是否有委托授权书,确认中介公司是房屋卖主的合法代理人。
招数二:消费者在决定购房前,一定要验明所购房屋的产权现状。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买,防止房主一房两卖;要注意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集资房需要单位盖章后才能真正上市交易,而经济适用住房要住满五年才能上市交易。
招数三:一定要签订“二手房”买卖正规合同文本,合同中必须写清楚房屋面积、房屋交付使用日期等相关约定,由房屋出卖方提供房产证或有关房屋的相关图纸,所交纳的房款和中介费等必须让对方开出有效发票和盖有收款人印章的收据,一旦发生纠纷有据可依。
招数四:对于过完户后,拒不搬离的原房主,可以借助公安机关的作用限期搬离。实在不行只能到法院起诉告其侵权了。
防范办法:在合同中或补充协议中应明确不及时搬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购房者损失等,使售房者不能拖延户口迁移日期和搬离日期,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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