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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打出“组合拳” 有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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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5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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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委员、联络员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全面总结2010年妇女维权工作,并对明年工作意见和建议。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主席陈羽强调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区政法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基层维权维稳工作暨“平安家庭”创建推进会精神,做好基层妇女儿童维权维稳工作,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三要充分发挥各级维权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基层维权机制建设。
据介绍,2010年全区各级法院共审结强奸罪案件563件,拐卖、拐骗妇女儿童案件18件,审结组织、引诱容留卖淫案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儿童案件127件,有力地震慑了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全区法院共审判未成年人犯罪971人,其中免予刑事处罚的860人,占生效判决人数的88.57%;各级法院审结离婚案件35945件,审结继承、抚养抚育、赡养、收养、监护权纠纷等各类案件3725件,这些案件的及时审理,依法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11年自治区高院还要依法严惩各种危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犯罪;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发挥调解的职能作用;加强少年法庭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规范家庭暴力的处置程序,在对受害人的特殊临时保护措施,出台人身保护令等方面做出尝试;配合妇联对保护女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行调研,重点对农民工同工同酬、“四期”等特殊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重视和规范。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充分考虑女职工的特点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基础上,加强对用人单位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中,各地对违法案件依法进行了处理,责令改正1358件,补签劳动合同56918人,对77起违法案件处以罚款20万元,为1596名劳动者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618.537万元,清退童工6人,及时查处了劳动用工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今后要加强与工青妇等部门的协调,加强对下岗女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实现再就业;继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010年全区公安机关共侦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8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0人,解救被拐卖妇女904人、儿童20人;破获强奸妇女案6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32名,破获杀害妇女儿童案件162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7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3人,严厉打击了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
会议高度评价了妇联组织在综治维稳、履行职责方面的工作,特别是从2005年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来,自治区妇联行动迅速、措施得当、形式多样,将“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纳入综治考评体系,“以点带面”促进了全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开展,使这项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全区的综治维稳工作作出了贡献。
会议强调妇女是一支非常重要的社会力量,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应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关注和重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常抓不懈。对于残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司法机关要介入并进行严厉打击,使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越来越少;妇联要进一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做到维权与维稳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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