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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物业收费占价格举报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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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7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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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市物价局获悉,上半年市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举报6828件,其中物业服务收费类3424件,占举报总数的50%;水、电、气、热类1903件,占举报总数的28%。

  据介绍,由于物业管理与服务是新生事物,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质价不符、擅自改变收费标准的问题,使业主与企业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物价局审核前期物业收费标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具体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按办法指导价格协商。协商不一致由街道办事处参与协商解决。

  据了解,在3424件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举报中,大多是居民认为物业收费质价不符,没有得到物业单位相应标准的服务。为此,物价部门提醒业主应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商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代表业主行使罢免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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