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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06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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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我部组织完成了2010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10年9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项目有异议,都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高雪峰电话:010-58933823

  2010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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