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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约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9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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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劳动合同相信大家都是有一定了解的,在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一下合同的具体内容,很多的朋友们往往会忽略合同上的内容,所以在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会造成自己很被动,那么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约定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约定吗

  不可以。

  在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的约定上,法律有限制性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等六种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也就是说除了以上这些法定情形,单位不得假以“协商一致”的名义另行约定终止条件。

  虽然法律规定,除了必备条款以外,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密事项、补充保险等事项进行约定,但这并不等于任何事项都是可以纳入自由约定的范围的,比如少数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发生因职工操作失误造成的工伤事故概不负责、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等等,即使这样的约定条款,职工事先是同意的,但因为约定的事项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属于无效条款,没有法律效应。

  二、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三、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形式有哪些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约定吗的相关介绍,劳动合同期限一般都是有规定的,如果在工作期间做出违反劳动合同的事情,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如果大家对此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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