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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出差算加班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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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可能会有一些公司要求我们在法定节假日期间进行出差流程,那么对于我们在国庆节加班出差的时候,我们是否可以按照加班进行支付加班费?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国庆出差算加班吗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国庆出差算加班吗

  在国庆上班算加班,除非员工自愿加班,否则公司就应该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二、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

  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

  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协商一样,如果单位不愿支付,调解无法取得效果。

  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仲裁、诉讼。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

  从以上四种渠道上看,最经济的是协商和调解,但成功率低。劳动监察部门的查处属于行政执法,其处理决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或者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后,都可以强制执行。从法律效力上看,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是同等的。

  国庆节本来就应该放假的,公司明确要求员工加班的这种做法虽然说谈不上违法,但是不支付加班费的话就已经违法了,而且有些公司会在国庆节过后再给员工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只能支付加班费,这种安排补休的只能是平时让员工加班。

  三、加班工资是否可以用调休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依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以调休的方式代替加班工资,但是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而不得以调休的方式代替。

  有时候这一自愿加班是公司杜撰出来的,其实原本是公司安排的加班,这样的情形已然属于拒付加班费。而员工在听从了单位的加班安排之后,就是可以主张自己的加班工资的。当然要是安排在周末加班,之后也做出了相应的调休,则单位也可以拒付加班费。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国庆出差算加班吗问题的详细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们是需要根据相关标准支付劳动者一定的劳动工资报酬,同时进行加班的时候也要根据加班工资标准进行支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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