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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订劳动合同什么时候支付两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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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9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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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颁布的《工资。这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指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相关案例】周明(化名)于2008年2月1日入职深圳某外贸公司,月薪3000元,公司一直未与周明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12月31日,周明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公司另行支付工资33000元从2008年2月1日计算至2008年12月31日,周明的主张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律师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够在建立劳动关系同时订立书面劳动时,可以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用人单位需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的宽限期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期限,“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指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宽限期用人单位可不支付二倍工资,所以本案中用人单位应当自2008年3月1日开始向周明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用人单位还需支付周明 30000元。

  【操作指引】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尽量做到先签订劳动合同再入职,或最迟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因某些原因超过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及时与劳动者进行协商、沟通,取得劳动者的谅解,尽早订立劳动合同,避免用工成本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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