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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4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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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聘用了员工之后,就会与其形成劳动关系,但是公司还需要对员工进行考察,看是否符合工作岗位的需求,而这个期间就是熟知的试用期,在试用期自然也是有工资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

  一、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

  试用期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下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员工试用期工资各有不同,国家没有统一的试用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确定或发给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了。

  如果用人单位发给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且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二、试用期内辞职,工资会马上发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职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该在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

  另外应注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三、在试用期的员工可以不交社保吗

  首先,根据有关法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994年《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交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果双方约定“不交纳社会保险费”,该约定也无效。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试用期也是有着工资的,其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一旦工资过低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好了以上就是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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