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江苏海安县刚刚退休的工人徐某应聘到当地某材料厂打工。2004年6月27日,其因违反操作规程,用手清理运行中的对滚障碍物,被机器轧伤左臂,经医院诊断为左手毁损伤并进行了截肢术,材料厂支付了徐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1.49万元。
事故由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了《职工伤残补助协议书》,约定:徐某为工伤,材料厂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再一次性给予徐某伤残补助费、就业补偿费、照顾费用和今后的医药费总计4.2万元,协议为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终结协议,材料厂今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协议签订后不久,材料厂按约备齐补偿款,但徐某反悔,不愿签收。徐某认为,协议一次性赔偿4.2万元,数额偏低,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上述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残事故,本应按雇员受害纠纷处理,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确认有效。尽管协议的赔偿标准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低,但难以认定协议显失公平,判决驳回徐某的诉讼请求。
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7月1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对于劳动者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规定了两套赔偿标准,即在劳动关系中适用工伤赔偿标准,在雇佣关系中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按工伤标准计算的理赔额明显要低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既然本案双方当事人属于雇佣关系,本应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额,但由于双方在调委会主持下达成了协议,根据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享有处分权,只要处分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情形,有关协议就不应轻易被撤销。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该《规定》第三条还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本案中,原告徐某对自己主张的案件事实未能充分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故其要求撤销人民调解协议的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作者单位: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
相关知识推荐
263人咨询过
能同时申请工伤与人身损害吗
当事人一般不能同时申请工伤与人身损害。如果符合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应当申请工伤赔偿;如果不符合的,或者申请工伤的时限已
235人咨询过
6992人咨询过
402人咨询过
332人咨询过
1218人咨询过
低保户死亡还有什么补助吗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
417711人咨询过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
10658人咨询过
个人清包工需要资质吗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
女的社保到退休年龄没有交10年该怎么办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还会不会减免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