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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摔倒算工伤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2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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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列入工伤认定情形,很多劳动者还是不清楚自己哪些情形属于工伤,这里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上班路上摔倒算不算工伤的的问题,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上班路上摔倒算工伤吗

  需要看具体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上班晕倒算工伤吗

  如果在诊断结果中是有因为晕倒所产生的外伤的话是可能被算作工伤的,但是如果诊断结果上只是脑溢血、脑梗塞等疾病,且并未在48小时内死亡的话,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三、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上班路上摔倒算工伤吗的相关知识,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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