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老板拒发工资还打人涉嫌犯两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8 08:29
人浏览

  徐某在蔡某的加工厂里打工,干了一天的活儿却未及时拿到工钱。今年6月1日,徐某的妻子李某就来找蔡某索要被拖欠的工资,蔡某不但拒付工资,反而连推李某四五下,将她赶出办公室。接着,在李某无任何阻挡能力的情况下,蔡某又手持铁棍将她打倒在地,然后又是一顿拳打脚踢,致使李某遭受鼻骨骨折等多处损伤。

  接到李某报案后,派出所陈警官等三人来到加工厂传唤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蔡某,在出示相关法律手续后,蔡某拒不配合,从地上捡起带钉子的木棍划伤了陈警官,蔡某的父亲也上前阻挠执法人员办案,还把他们圈养的藏獒放出来,想拖延时间帮助他儿子逃跑。

  执法人员再三警告,蔡某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拿起院内的镐把扬言要弄死警察。三位民警在受伤的情况下,仍劝蔡某父亲通知在逃的儿子归案。蔡某在逃跑30分钟后接到父亲的电话,在经过一番沟通后,蔡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检察官说法:

  昌平检察院检察官张昭熙说,《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蔡某使用铁棍和拳脚相加的方式造成李某鼻骨骨折等多处损伤,同时蔡某拖欠工资不发反而出手伤人,其行为具有非法性,且造成的损害经医学鉴定已达到轻伤,所以蔡某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还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本案中,蔡某与其父在民警出示传唤证的情况下,依旧拒绝配合,并以木棍,镐把等钝器相阻拦威胁,同时还放出家养的藏獒袭击警察,拖延抓捕时间,造成民警三人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阅读延伸: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