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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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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残疾人,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贴。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劳动能力鉴定的受理范围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无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2018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以下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2、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3、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4、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5、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6、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2、肌肉疾病影响工作。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理范围

  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2、因病办理病退鉴定

  3、委托鉴定

  3-1非法用工、童工及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公伤;

  3-2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委托超过工伤认定时限的;

  3-3因公负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因果关系确认;

  3-4因公负伤与疾病界限不明的因果关系确认;

  3-5外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3-6法院、劳动仲裁、信访等部门委托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处理的;

  以上就是“无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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