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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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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4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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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巩固全市安全生产持续平稳的好形势,市政府决定开展“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重点

  (一)煤矿安全检查。煤监、安监部门主要负责对生产矿井和停产矿井的监督检查。对生产矿井要重点检查“一通三防”,检查煤矿是否存在15类76种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报告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是否按规定填报重大隐患认定表,矿领导是否按照规定跟班带班,是否有超定员、超能力、超通风、超工时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瓦斯监控系统、抽放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特别是高瓦斯、高突出、高突出危险性矿井是否认真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工程技术负责人瓦斯防治责任体系,以及“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等瓦斯治理措施,“一通三防”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对停产矿井要加强监管,检查其是否真正停下来,是否执行了“一停四不停”,是否按批准要求和范围进行整改;煤炭部门负责对未移交国土资源部门的关闭矿井和基建矿井的监督检查。对未移交国土资源部门的关闭矿井要尽快验收移交,对基建矿井要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借基建之名,行生产之实;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非法私挖滥采、越层越界开采和已验收移交的关闭矿井以及已关闭硫铁矿的监督检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

  (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负责加大检查力度,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对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带“病”车辆上路,客货混装和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机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严肃查处,对各旅游热线要增加警力,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对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要严查重处,保证交通要道的畅通。

  (三)旅游景区、景点娱乐设施安全检查。由旅游部门负责,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要组织人员对索道、缆车、游船等设备及娱乐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要坚决停止使用。各景区、景点危险区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人员密集区段和景点要安排专人负责疏导,确保黄金周期间游客安全。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安监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网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逐企逐厂进行检查;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公安消防、安监、工商、交通、建设、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大对煤层气开采、运输、经营安全监管力度,凡未经安全许可,要坚决予以停产、停销、停运。

  (五)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市、县两级中小企业局负责对非煤矿山进行监督检查。继续抓好铁矿、采石场、砖瓦厂等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对实行井工开采方式的矿山要进行重点排查和治理,对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六)民爆器材安全检查。公安部门要深刻汲取“4?10”原平轩岗煤电集团医院特大爆炸事故教训,负责组织对民爆器材登记、核领、清退、储存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倒卖、使用民爆器材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涉爆犯罪人员。特别是由于停产放假而停止使用爆炸物品的工矿企业,对其领取而尚未使用的爆炸物品一律入库封存,节日期间所有民爆物品存储单位要加强值班和巡查,并将值班名单上报主管部门,从源头上防止爆炸物品流入社会,有效预防各类涉爆事故的发生。

  (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由建设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施工现场防护情况,登高作业的保护装置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电气机械设备漏电保护情况。要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防止坠落、坍塌、触电、地下作业窒息等伤亡事故的发生。

  (八)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要把旅店、饭店、宾馆和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以及大型商场、车站、学校、公园、城市广场、油库等公共场所要害部位作为安全防范的重点,督促有关单位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所有公众聚集场所,都要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真正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九)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由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森林防火的有关要求,加强火源管理,认真落实护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划定禁火区,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昼夜巡逻,严防死守,坚决预防人为因素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确保扑救火灾所需人员、物资、器材“三到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我市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十)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安全检查。教育、文化等其它各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全市安全稳定。

  二、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时间从2006年4月20日至5月10日,为期20天。

  三、检查方法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改正的以及重大隐患要造册登记,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同时采取严格的预防保护措施,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

  (二)各县(市、区)要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100%的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任何死角。

  (三)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组织专项检查组,由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进行检查、夜查、突查,督查面不低于2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所有安排检查任务的部门一把手即为该部门检查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市政府决定成立由李协定副市长任组长,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谭宽年同志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此次大检查的指导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闫国强同志兼任。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严明纪律,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亮证执法,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被查单位要耐心教育,惩罚并用,不得粗暴执法、以罚代惩;被查单位要态度诚恳,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阻挠执法检查;检查与被查都要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执行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责任人“五落实”;对逾期不整改的,要以发生事故论处,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

  (三)加强值班,畅通信息。“五一”长假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名领导亲自带班。要保证交通工具和通讯的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县(市、区)政府、市安监、煤炭、煤监、公安、交警、消防、交通、旅游、建设、国土资源、中小企业、林业等部门,要将开展“五一”黄金周大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市安委会第五次例会上进行汇报。

  市安委办举报电话:2068110

  传真:2022365 电邮:jcajzm@sina.com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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