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湖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复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5 22:53
人浏览

2004年7月1日)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调整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请示》(湘劳社[2004]5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同意你厅所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二、同意你厅所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三、你厅应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发布的文件报我部备案。

  请你厅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工作,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