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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19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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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7年9月,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402.6万人,具体城市来看,上海、北京、南京等多地相继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的“并轨”。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2022年北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申请对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2022年北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17-07-13

  京人社劳发〔2017〕14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切实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0.86元、每月不低于189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1.49元、每月不低于200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2)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3)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1元/小时提高到22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9.9元/小时提高到52.6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3、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4、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5、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6、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7、本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象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的规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将本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通报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本地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以及因未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或养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

  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2022年北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申请人居住地的街道或镇人民政府要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提供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镇人民政府。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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