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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乐为外地农民工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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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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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刘军岐 郭鹏报道)“多亏你们出面调解,我拿上了厂方应付的工伤赔偿费。感谢政府的关心和帮助,温暖了广大农民工的心!”10月17日,在新和县务工的甘肃籍农民工党小平拿到57042元工伤赔偿金时,激动地对该县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工作人员说。

党小平去年9月开始在新和县康达棉业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轧花车间打工。今年1月3日晚,党小平在工作中不慎被棉花皮清机齿棍轧断两根手指。伤愈后他向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党小平为七级伤残。

新和县劳动争议仲裁委调查了解到,党小平在康达棉业纺织公司工作期间,企业未及时给其办理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此次工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企业承担。于是,下达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党小平57042元工伤赔偿金的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县劳动争议仲裁办又深入企业做工作,进行跟踪调解服务,使调解书落到了实处,党小平获得了足额工伤赔偿。

据悉,新和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着力为农民工服务,今年以来已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9起,成功调解处理工伤赔偿案件8起,追讨农民工工伤赔偿金2611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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