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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建立劳动者与企业和谐新机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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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石门县总工会组织召开该县规模以上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流动现场会。该县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赢得了与会者的称赞。

  今年,石门县委、县政府下发文件,在全县用人单位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要求全县各规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创建工作。该县总工会积极落实县委、政府工作部署,创建活动抓出了特色、抓出了实效。要求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要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自评情况经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无记名投票,综合满意率达85%以上视为自评合格,自评合格再向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对申报企业,由创建活动成员单位派员组成考核组,再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评审。经公示合格的企业,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石门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表彰授牌,给予每个单位5000元的奖励,并作为评选诚信企业、“五一”劳动奖状、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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