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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需加快落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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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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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 溪流

  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这早已不是什么新课题。《劳动法》和2007年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都有这类规定。其中,《劳动合同法》对于派遣工的劳动报酬还专门作了强调,指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在实际分配中,不少单位逐步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已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同工同酬。但是,也有一些单位,还远未把同工同酬真正落到实处。不仅被派遣的劳动者如此,新合同工与原正式工、临时工与聘用工等,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薪等现象也比较普遍。

  存在这类现象,弊端显而易见。它既不能调动“同岗位同绩效”低薪人员的积极性,也容易让高薪人员自觉高人一等,不思进取。这种按身份定酬的做法,一方面让非正式员工难有归宿感,另一方面也使部分企事业单位成了低素质正式员工的“养老院”。不仅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体现公平,也容易产生一些不和谐因素。而且,由于付出的工资待遇很低,有些单位颇爱雇用临时工来干一些脏活、累活、重活,而一些正式工却养尊处优。

  劳动者的权利是平等的,同工原本就应该同酬。多年来,让同工同酬真正落到实处的呼声日益高涨。如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加紧制定促进同工同酬落到实处的具体法规,这无疑是广大劳动者的福音。笔者相信,同工同酬有具体可操作的法规来规范,其落实就必将会加快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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