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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门”拷问企业良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2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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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之声连续报道了深圳百余农民工为争取尘肺病检查而艰难维权的事件。这些来自湖南张家界的工人,由于在工作中长期吸入大量粉尘,多人经普通医院检查被疑患有尘肺病。昨天,18位可以提供工地进门牌、爆破公司发放的爆破证等物证的工人走进了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与相关企业当庭对峙,但企业方均否认与工人们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庭也未作出当庭裁决。(12月13日中广网)

  这些来自贫困地区的农民工因为没有一纸工作证明而无法顺利进行尘肺病鉴定。从凡事都讲证据的法律层面来讲,缺失一纸劳动合同,的确让农民工维权少了有力证据。但话说回来,造成证据不足的始作俑者应该是农民工所效力的企业。不和招用的劳动者签用工协议,企业本身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在反过来说农民工没有工作证明,显然是“倒打一耙”。

  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百余农民工中的18位提供的工地进门牌、爆破证等物证,不难佐证他们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在相关证据面前,企业方不是持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而是一口一个否定,急切撇清与农民工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从良心和道义上考量,企业方缺失了应该具有的社会责任和诚信,有愧于曾为企业出力流汗的农民工。

  一个人缺乏良心和道义,人生的路就会越走越窄。一个企业缺乏良心和道义,企业的生命也无法长久。在此,笔者要向这些企业的领导进一言:为了企业的长远,请摸摸良心,善待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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