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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四点建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2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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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劳动关系运行中陆续出现一些问题,笔者认为其原由主要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价值的认识错位、内部劳动管理和文化的缺位及外部社会环境的弱化所致。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需要更多地提升用人单位的内生和谐能力,形成以内因生和为体,外因促和为用的劳动关系运行新格局。

  以共生共赢为价值取向,确立适合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规律的理念。劳动关系最基本的属性是物质利益关系,同时还存在精神情感关系,重视劳动关系理性的物质关系,忽视感性的情感关系,会使劳资关系向“唯利化”发展,加剧劳资关系的对立。笔者认为推动劳动关系的良性运行,重点在用人单位一方,着力点在推动劳资双方价值理念的融合与统一。一是要确立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共生共赢的理念。劳动关系是能动的、开放的社会关系,将劳动力等同于其他物的生产要素,强调资方利益忽视劳方利益是一种短视行为,其结果是双方利益和关系的互损互斥,只有真正将劳资双方的利益和愿景相统一,才能增强劳动者的归属感和向心力,激发劳动者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实现用人单位的长远发展。二是确立劳动管理规范化理念。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粗放管理不是现代企业劳动管理应有之义,在劳动保障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生存竞争不断加剧的情况下,规范化管理是用人单位的必然选择,通过规范劳动管理实现依法治企,从而提升生产效率,减少争议纷争。三是确立企业文化的人本理念。人本精神的缺失或错位越来越成为劳动关系和谐的障碍,甚至会引发过激事件,一个劳资融洽、活力勃发的用人单位必然是以人本理念为其文化精髓,注重员工的心理疏导、发展需求和上下级沟通,尊重爱护人、培养发展人,善于以文化理念来贯穿管理、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发展以人为本理念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将是未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趋向。

  以内部架构为支撑,促进劳动关系主体间良性互动。在用人单位内部,着重要以完善富有效率的制度机制来推动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健全各类机制。可以在薪资调整、福利待遇等涉及职工重大利益事项上实行共决机制,在经营发展规划、重大转型变革等事项上实行共商机制,在资金资产使用、制度制订修改等事项上实行民主管理阳光机制,在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上实行激励引导机制,在诉求表达、利益协调上实行畅通协调机制,在制度执行、机制运转上实行问责保障机制等。通过规范合理的机制使劳动关系障碍得到有效率效果地解决。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劳资制度应以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劳动纪律等劳动管理制度为主体,以集体协商、民主管理、职工大会、对话沟通等制度为补充,并将企业文化的人本理念根植于制度之中,成为制度的灵魂,实现劳动管理法治化和人本化相统一。三是强化载体建设。可以建立工会、民主管理、纠纷调解、帮扶解困等各类组织,设置活动场所,设立活动形式,保障经费投入,为制度有效执行和机制正常运转提供物质支持。[page]

  以政府推动为主导,营造劳动关系内生和谐的外部环境。政府在促进劳动关系协调上应发挥导向作用,通过优化外部社会环境,推动劳动关系的内生和谐。一是营造理念更新氛围。通过舆论宣传、劳资课堂、职业经理培训等方式,将国内外企业发展的正反案例、劳动管理先进经验和理论、企业文化建设成就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现代理念和政策舆论环境。二是提供优质靶向服务。常态开展劳动法律宣传,因企而异开展指导服务,通过定点对接、提供制度范本、推荐文化建设经验、帮助修订规章制度等方式,推动企业劳动管理能力提升。三是解决顽固突出问题。对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劳动条件恶劣和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现象持续开展专项活动,联动社会执法资源,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促使面上问题好转。四是优化劳动法治环境。继续完善劳动法律体系和相互配套,增强操作性,避免法律执行走形;在对企业执行劳动法定标准上,尽力避免因发展经济因素而致的法外干预现象。五是支持社团发挥作用。大力支持以工会为主体及各类协会、行会、联合会等社团发挥组织优势,推动企业职工诉求由个别表达向集体表达转变,劳资纠纷由累积突发向日常疏导转变,形成劳资双方地位势均平衡,减少对抗性冲突。六是允许适度制度探索。建筑业、服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对保障民生和经济发展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类企业劳动力成本大,利润薄,争议多,可允许在社会保险等方面作适度探索。七是建立完善预警体系。通过走访接访和电子媒介等各种渠道,接受群众意见,在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加载预防职能,建立信息收集统计和共享通报制度,动态监控面上劳动关系运行状态。

  以和谐稳定为目标,谋求解决劳动争议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立长远稳定处理机制相结合。协调劳动关系的最后一环在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好劳动争议必须立足于解决当前争议速增复杂与处理效率效果不佳的矛盾,同时着眼长远建立劳动争议处理的稳定机制。一是夯实基层调解组织,推进企业、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将争议化解于基层,化解于及时当地。二是突出调解结案。在基层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审判组织中推行案件处理全程调解,加强办案人员的调解意识、调解能力和调解考核,使调解成为案件处理的首选。三是整合调解力量。用足三方机制作用,整合社团、行政、审判等具有调解职能机构的力量,建立高效的联动机制,形成解决群体性、危险性争议的合力。四是加强仲裁机构建设。自上而下推行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和队伍职业化,完善仲裁员的准入晋升制度,为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打好基础。五是构建未来争议处理的稳定机制。未来的处理机制会使争议处理维持在相对平衡状态,是富有效率效果又可持续的,防于争议未生,治于当时当地,以效率、公正、低成本为特征,以专业化队伍处理为主体,以司法审判为保障,以协同处理为例外的新型处理机制。[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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