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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执行工资新标可享税收优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3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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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7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5.5元、每月不低于960元。税务部门特意提醒,本市企业需按最新工资标准执行,才可继续享受安置残疾职工支付工资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但是,企业在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时,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最低标准工资。因此,税务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及时调整残疾员工工资标准,以免影响享受相关优惠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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