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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拟立法规定老师变相体罚、辱骂学生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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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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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没有尽责,可撤销监护人资格

《条例》规定: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的,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对未成年人采取临时安置等紧急保护措施,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人或者近亲、主管部门等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典型案例:温州市瓯海娄桥一位年仅9岁的女孩小丹长期遭受亲生父母的虐待,不得已报警,求民警千万不要送她回家。

点评:“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子方法,只会损伤孩子的自尊心,更有可能诱发青少年犯罪。父母手下留“情”,留下的不仅是正确的教子方法,还有孩子的健全人格和美好明天。

  学校周边不得开网吧

《条例》规定:在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如果违反,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另外,上述场所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需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典型案件:家住嘉兴秀洲区王店镇的郭女士,希望能有人来管管学校附近的黑网吧。她的儿子上小学三年级,每天放学就直奔网吧,特别是双休日,在那里一待就是一天,成绩一落千丈。

点评:不仅仅是家长与学校,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尽量减少社会上不良风气和思潮对孩子的误导和诱惑,合力给祖国的明天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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