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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推出“就业援助补贴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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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保部门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2012年)》,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青年失业人员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以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四个方面制订了多项措施。对于企业招用有劳动能力、就业困难且就业愿望迫切,又不具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失业“青年就业困难人员”,将实施“就业援助补贴券”政策,给予录用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补贴。

普陀区对于吸纳人数较多的就业援助基地,将给予特殊岗位补贴;对参加职业见习和创业见习的青年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补贴;对招用该区户籍、首次就业的青年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奖励。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给予符合条件带动就业的创业者开办费、转制费、贷款贴息等相关补贴。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将鼓励学员培训和鼓励机构发展相结合,对于经职业培训机构推荐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学员,给予职业培训机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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