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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高温补贴沦为“纸上补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5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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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中午,成都一家企业的周先生焦急地打来了电话:“看到《四川工人日报》和不少媒体近日有关高温补贴的报道,我长期在炉子边工作,单位也给我们发了高温补贴,但是现在补贴一天就7块钱,听说还是2007年制定的标准,现在物价那么高,高温补贴就不能涨一涨吗?”

  周先生的工种跟冶炼工作有关,每天至少有8个小时以上都呆在高温环境下,他告诉记者,在工房内待10分钟全身衣服就湿透了,即便站在壁扇下,汗水仍不停往外冒。“每天工作超10个小时,没有特别情况,绝对不允许离开锅炉房。锅炉内煤炭少了,就要到房外铲煤进斗,每斗煤的重量有好几百斤。”周先生介绍,虽然自己做这一行已经十几年了,但每到夏天,锅炉房内的温度还是让他很不习惯。谈起每个月的高温补贴,周先生觉得有些少,“我经常要到市场买材料煲凉茶或糖水喝。罗汉果等煲凉茶用的材料很贵,绿豆、陈皮等煲糖水用的材料也不便宜。不管买哪种,买一次都要花15元左右,能煲两天的量。一个月光煲凉茶就要花费200元左右。”周先生说,最近几年,物价上涨不少,高温补贴却在原地踏步,“应该也涨一些了。”

    补贴省份排行 四川不算少

  按照目前我省高温补贴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6至~10元。其中,成都市高温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天8至10元,该标准从2007年执行至今。

  对此,记者在成都街头走访了20多位市民,大部分市民认为,鉴于当前物价不断上涨,“每天5元的高温补贴有点少”。邹庆是市区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每天中午时分,是邹庆最忙碌的时候,顶着烈日四处送货。“皮肤被太阳烤得发疼,但每天也只能领到5元的高温补贴,只够买2瓶水解渴。”邹庆说,这两年物价不断上涨,但高温补贴的标准仍按几年前的标准执行,应该考虑涨一涨了。

  而记者整理各地媒体报道发现,日前20多个省份公布了高温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在和我省一样按高温工作日补贴的省份中,重庆市制定的《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每年5至9月期间出现高温天气,当日最高气温在37℃至40℃(不含40℃)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的发放标准,排行最高。

  另外,河南、湖北、福建、上海等省市规定的高温补贴日发放标准都在5元至10元不等,相比较而言,我省处于中游水平。

    涨补贴增加经营压力 企业更倾向调整工作时间

  针对部分市民反映高温津贴偏低问题,有关专家分析说,增加高温补贴将加大企业成本,特别是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经营压力较大。现在企业的原材料在涨、工人工资在涨社会保险费在涨,企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高温补贴再涨的话,一个厂有几百人,加起来也不是个小数目,企业的经营压力将会更大。

  “我们还没有发高温补贴,不过更改了工地的工作时间,上午提早了一小时,下午推迟了一小时。工时没有缩短,因为工期已经定在那儿,不过避开了中午的烈日。”成都一家建筑公司的管理员王勇认为,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他认为发放高温补贴并不是最实惠的选择,企业更倾向于考虑采取权衡的措施。

  “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本来就效率不高,企业再怎么发钱都不会激励出什么效率来,要是热出病还得算工伤。所以企业更愿意调整工作时间、改善工作环境。”王勇告诉记者,“总的来说,企业一定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虑这个问题的。

  王勇直言不讳地说:“发高温津贴不如健全劳保制度,对什么情况该使用什么工具、设备、防护服,以及什么极端天气条件下该采取什么工作时间方案,这些不是对工人更实在的保护吗?高温天气条件也就包括在其中了。”

    律师:属福利性质,企业违法成本低

  不过,在采访中,也有市民谈到,必须先确保企业的高温补贴能发放到位,再考虑是否提高高温补贴的标准。

  记者发现,虽然我省从2007年就规定各类企业需向在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支付高温补贴,但仍有部分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不能享受到“高温关怀”,有些企业则对高温补贴“打折”发放,标准各有不同。在成都市一小区当保安的胡先生告诉记者,入夏后,每月能领到几十元的高温补贴,但胡先生并不清楚,这几十元的高温补贴原来是“打折”过的。而在成都市一家服装公司上班的庄小姐则坦言,到公司入职两年,从没享受过“高温关怀”。

  “如今找个活干这么难,谁会为了每天几元钱和老板理论?”在采访中,不少没有拿到高温补贴的职工都这样无奈地说。记者发现,建筑、运输、物管保安等行业职工很难拿到高温补贴。虽然政府部门明令发文,但高温补贴却发放不到位,如何进行监管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发放高温补贴,是根据卫生部、安全监督部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出台的,体现了对高温下弱势群体的关心。“但这只是个规范性文件,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通知》虽然明确规定了高温补贴的发放,但并没有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造成执法难题。”

  虽然用人单位如果不发放高温补贴或降低补贴标准,劳动者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解决。但是记者从省人保厅劳动监察局了解到,虽然这两年每年都有高温补贴的投诉,但非常少,而且,此类投诉取证较难。

  曾被评选为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的姚建律师认为,“高温补贴”制度之所以执行不力最关键是缺少罚则。企业的违法成本低,从自身利益出发很可能选择不付出这一部分补贴资金。另外,高温补贴金额不高,很多人不会为了这点钱与公司打官司。

  他认为,法规条文应既明确企业应如何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又载明如何处罚,使之真正具有可操作性。劳动部门应该把标准与罚则确立起来,加强行政处罚,加强劳动监察力度,这样才能保证“高温补贴”不至于沦为“口惠而实不至”的“纸上补贴”。

阅读延伸:工资福利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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