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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拟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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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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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下午,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视频会议在省政府召开,会议传达了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我省残疾事业“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全面部署了“十二五”全省残疾人工作。

18.5万名残疾人享受城乡低保

  会上,省政府残工委副主任、省残联理事长盛大成在报告中提到,“十一五”期间,通过政策倾斜和资金补助,全省17.3万名城镇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18.5万名残疾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通过多种措施,扶持15万名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帮助3.9万名残疾人改善了住房条件。随着全省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取得新发展,残疾人素质不断提高,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过上了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

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保障范围

  会上,全面部署了“十二五”期间全省残疾人工作, 在今后五年里,将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高对城乡低保边缘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逐步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

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

  今后的五年里,要帮助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落实重度及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补贴政策,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同时,将残疾人普遍需求的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建立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继续实施康复医疗救助工程、项目,使贫困残疾人及时得到基本救助。

建立培育残疾人就业基地100个

  为了能让残疾人有一技之长,更好的就业,我省将建立和培育残疾人就业实训基地100个,并且创建残疾人庇护工场,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3.5万人,为10万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能培训和指导服务,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30万人以上;新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300个,通过多种扶持形式,帮助现有的34.5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能力。同时,继续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为5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培训

  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中阶段教育,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予以资助,同时,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筹建省残疾人职业学院。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3万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会上,对“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了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引导更多的志愿者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志愿助残服务工作,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残联决定,命名长春心语志愿者协会等17个志愿者组织为“全省志愿助残示范基地”,农安县哈拉海镇火石村医生许立国等30名志愿者为“全省志愿助残阳光使者。”

延伸阅读:劳动保险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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