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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下岗女工海口寻夫10年 法律援助帮忙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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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6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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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海口司法局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别出心裁,成效明显。法律援助工作至今已帮困难群众挽回损失或争取经济补偿404.7万元。其中,通过启动“准法律援助”机制,帮助海口寻夫10年未果的西安下岗工人郝女士找到丈夫,解决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问题,争取到35万元赔偿款一事备受关注。这是南海网记者11月23日从海口市司法局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通报会上获悉的。

  妻子寻找丈夫10年未果

  西安市下岗工人郝女士和丈夫1986年结婚,婚后生了个儿子。夫妻两人在陕西省西安市一家国企工作。1999年,丈夫被单位派到海南工作,此后却偷偷在海口与另外的女子成立了“新家”,过起了同居生活。2001年9月郝女士飞到海口寻找丈夫,发现丈夫出轨,一番争执后,两人9月底返回西安准备办理离婚手续。但丈夫最后临阵“逃跑”,多次联系寻找无果。郝女士本人因工作和经济条件限制不能再去海南找,在西安等待10年,丈夫杳无音讯。

  无奈之下,郝女士寻求法律援助。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全国城际间法律援助工作协作”规定,2010年7月,给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发函,请求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调查郝女士丈夫在海口的情况。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启动“准法律援助”机制,安排律师提供援助。经过多方调查,发现郝女士的丈夫与一女子常年生活在一起的事实,并且了解到其经济条件较好。

  法律援助帮忙讨回公道

  在海口和西安两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丈夫赔偿郝女士35万元,双方自愿离婚。为此,郝女士专程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显真情”的锦旗送到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表达谢意。

  记者从海口市司法局获悉,郝女士获助得益于海口市司法局建立和推行的“准法律援助”新机制。即对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或要求的特殊案件或当事人,经审核批准后给予提供法律援助的一项工作方式。海口市司法局今年还与北京、重庆、广州等40多个城市签订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协议。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针对西安市下岗工人郝女士在海口寻夫10年未果的事件,及时启动“准法律援助”机制,与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同援助。

  海口已建404个法援联络点

  法律援助,通俗地说,就是政府出现为困难群众打官司,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惠民制度。海口市司法局副局长孙宝龙介绍,海口目前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新格局,海口分别成立基层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青少年法律援助维权岗”41个,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404个,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海口实现了全覆盖。

  同时,海口市司法局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新制度,对简单、紧急、标的小、缺乏证据的一般纠纷和群体性等矛盾纠纷,实行调解前置、诉调结合新办法,今年以来,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方案件1031件,为受援人员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经济补偿404.7万元。其中,今年8月,运用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4个区16个镇33人次与镇政府发生的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案件。

  除法律援助外,海口市司法局在人民调解工作独出心裁,将人民调解引入司法调解、旅游纠纷调处和医患纠纷调处,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管理制度。其中,海口今年来已成功调解旅游纠纷28宗,其中涉及旅游合同争议、旅游形成变更、旅游食宿、导游服务质量等产生的纠纷。

  另据悉,为方便人民群众,海口市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已于2011年11月11日搬迁至海口市滨海大道47号城建大楼10楼,联系电话为66230607。同时,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已于2011年10月24日搬迁至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拔南村路口(原秀英区强制隔离戒毒所),联系电话68720463。

  阅读延伸: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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