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钦南区法援律师帮农民工讨回万元补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6 10:58
人浏览

  “谢谢法援律师!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到这些赔偿款。”日前,钦南区黄屋屯镇一对农民工夫妇专程送锦旗来到钦南区法律援助中心致谢。

  2005年9月份开始,李某夫妇来到我市一所学校从事后勤打杂及保洁工作。在职期间,李某夫妇所得的劳动报酬低于钦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学校也未为其两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夫妇来到钦南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了解到有关案情符合援助条件后,钦南区法律援助中心黄主任当即为他们开通了法律援助“农民工绿色通道”,并指派经验丰富的钟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后,钟律师积极收集核对证据材料,代理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结果,劳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学校)支付最低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10585元。学校不服仲裁裁决,提起民事诉讼。最终,法院还是驳回学校的起诉,维持仲裁裁决。 (黄满河)

  阅读延伸:工资福利 劳动就业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