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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用人单位社保缴纳违法违规超九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6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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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近日,河南郑州社保稽查部门公布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郑州有超过九成的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保时有违法违规现象。关于深化改革中提到在适当时机适度降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改革什么?以下就让我们一一了解社保政策的最新动态。

  从郑州市社保稽查大队了解到,2011年郑州市本级全年稽查情况中,共查出各险种应保未保117743人,少报缴费工资基数217315.07万元,少缴社会保险费17582.19万元。稽查大队就2011年11月和12月稽查情况做了一个数据统计,11到12月份共稽查用人单位121家,其中存在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问题的用人单位111家,违反社保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比例高达92%。

  劳动者参与社会保险是法律硬性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期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郑州市2011年全年稽查统计情况表明,用人单位社保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少报漏报应参保人员,不如实足额申报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两方面。

  郑州市社保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解释,用人单位对于少报漏报应保人员给出的理由以职工是“临时工”的较为普遍,占用人单位总数的46%。对此,稽查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不管是临时工还是进城务工人员,都应参保。用人单位也不能因职工拒绝参保而不予办理。

  从2011年郑州市本级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涉及险种情况来看,养老保险仍是劳动者关心关注的重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也越来越受到劳动者的关注。2011年11—12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养老保险占举报投诉总数的56%;医疗保险占举报投诉总数的20%;失业保险占举报投诉总数的17%。

  针对此类社保违规问题,郑州市社保稽查大队副大队长付锁良表示,下一步将尽可能提供多种途径受理职工投诉,有微博的市民,还可以通过微博进行预约。稽查工作人员将在约定时间与市民见面,提供举报投诉受理或政策咨询服务。

  关于社保的政策改革最新动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金维刚说,目前,对于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费率合计约占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30%,个人应承担的费率占本人工资的11%。其中,由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率为20%,目前绝大多数地区的单位费率都按这一标准执行。[page]

  多年来,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反映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率总体负担较重,特别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企业难以承受。从调查情况来看,社会保险费率偏高确实导致企业人工成本上升,加重了企业的财务负担,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生存能力,同时加剧了逃费现象,造成恶性循环。

  因此,应当首先考虑在适当时机适度降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减轻企业的人工成本负担,这样有利于企业发展和促进就业。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增大、支付能力增强的情况下,适当降低单位费率,并不会导致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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