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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索赔的举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1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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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本文主要讲述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索赔,如何举证工资基数?

  张某起诉丙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双方为张某的工资标准发生争议,张某认为自己的工资为底薪2000元和绩效奖励1500元,提供了证人证言和劳动合同,丙公司则认为公司一直效益不好,没有发过绩效奖励,张某的工资只有2000元,并提供了张某签字的工资表。张某认为基本工资和提成是分开发放,丙公司没有提供完整的工资表,张某对此说法没有提供证据。法院最终以统计局发布的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结合当事人陈述确定了张某的工资标准。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提示:对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原则上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劳动者应在平时领取工资时注意收集证据。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工资基数的应用

  缴费工资基数是指企业或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即为企业或个人缴费金额。其中企业缴费,一般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工资基数就是用来作为交金依据的,基本工资是你实际拿到手的税前工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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