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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遭降职流产被辞退 济南一女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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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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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讯 郑女士因腰部扭伤和流产共请假90天左右,期间接到单位的电话,得知自己先被降职又被解雇。10月27日,郑女士因此向济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32岁的郑女士说,2006年11月初,她与济南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该公司做理财经理。当时约定她每月的收入为基本工资2000元,另有绩效工资和奖金。去年10月31日,她与公司续签了一年劳动合同。

郑女士说,今年4月,她扭伤了腰,医生给她开了两周的假条。到了月底,她发现下身有出血现象。医生检查发现她在3月底就怀孕了。为了保胎,医生建议她继续在家休养,又给她开了4周的假条。“我一直没有恢复,只好住院治疗。6月4日前后,公司打来电话,称我从5月1日起被降职为高级理财顾问,每月2000元的基本工资相应取消。我当时很气愤,当天下午便流产了。”郑女士说,她当时怀的是双胞胎,按规定应休30天产假。7月2日,公司负责人又打来电话,称她被公司解雇,让她去办理离职手续。“几次请假我都递交了假条,公司领导也批准了。他们在产假期间辞退我很不合理。”郑女士说,公司从5月份开始停发她的工资,并降低了她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事后她多次找公司反映,但没有得到答复。公司只在9月份给予她2280元慰问金。

郑女士说,她希望公司补发她6个月的工资,补交养老保险差额,并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目前,郑女士已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昨天下午,济南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金女士说,10月31日,公司与郑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才到期,目前郑女士仍然是公司的员工。公司领导对此事比较重视,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处理。

随后,金女士又说她对此事不是很了解,她会尽快与相关人员联系并给记者回电话。截止到昨天下午6点,记者并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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