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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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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女性在找工作的时候都会碰到单位询问是否婚育的问题,为了保障女性的劳动权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女员工的孕期、产假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受到法律保护,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有些人在怀孕之后会碰到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那么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吗

  在员工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裁员,也不得以合同到期终止合同,需要等到员工哺乳期过后才能实行,否则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怀孕期间公司倒闭生育津贴怎么办

  1、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费,是在社保局领取生育津贴,与公司没有关系了。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办理生育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有一个过程,你可先行登记,公司必须依法依规给你赔偿。劳动者的工资、赔偿、补偿、安置等置于破产企业清偿的优先位置,应该不会有问题。

  2、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执行。如果该企业已为职工投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应依据《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可由女职工本人持有关生育证明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三、合同到期不续签什么情况下有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吗等相关法律知识。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的,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要等员工的哺乳期过后才可以,如果我们在怀孕期间遇到此类事情,可以依法要求公司进行双倍经济补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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