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辽宁省“再就业工程”成效显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30 09:30
人浏览

辽宁省“再就业工程”成效显著

辽宁省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企业富余人员和失业职工再就业,为辽宁经济发展服务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分析形势,各级领导切实把实施“再就业工程”当成大事

辽宁是个工业省份,全省3900万人口中,城镇职工达1038万人。省政府主要领导分析了全省就业形势:一是历年沉积和新生劳动力平均每年都在26万人上下摆动;二是近8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镇,给城镇就业带来了很大压力;三是失业职工大幅度增加,1992年不过3.5万人,1993年增加到5.9万人;四是全省830万产业大军中,近160万富余人员在企业内隐性失业,其中31.3万职工减发工资,27.1万职工停发工资,构成了辽宁地区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而对严峻的就业形势,省政府认为辽宁的就业难点应该是企业富余人员和失业职工,而解决这些人的就业出路,在于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有效地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为此确定:

第一,抓紧试点:在沈阳鞍山、锦州三市试行“再就业工程”,然后在全省逐步推开。

第二,扩大范围:在劳动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再就业工程”扩大到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撤离生产岗位的富余人员。

第三,确定重点:“再就业工程”工作重点要放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妥善解决全省待岗的75万名富余人员以及有就业要求的失业职工。

第四,明确目标:“再就业工程”计划实施四年,四年内扣除法定年龄退休职工,需解决75万富余人员和失业职工的就业出路。完成的具体时间是:1994年至少解决10万人的再就业;1995年至少解决20万人的再就业;1996年实现不低于25万人的再就业;1997年再就业人数超过20万人。

第五,给足政策:一是制定企业富余人员的分流政策;二是制定劳动力市场的调剂政策;三是再就业的减免税政策;四是各财政、银行、劳动部门要拿出一部分资金,确保“再就业工程”的资金到位。

第六,加强领导:组成由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经委等14个部门参加的“再就业工程”协调办公会议。办公会由副省长主持,由省劳动厅主办。各市要把“再就业工程”列入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一名副市长挂帅,组织协调再就业工作。

第七,分清责任:各部门要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扯皮。

省政府对“再就业工程”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引起了市、县(区)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高度重视。在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鞍山市政府除按每年核定的就业经费和失业保险金下拨外,还为“再就业工程”另拨资金550万元;抚顺市政府筹集资金800万元;锦州市政府筹集300万元资金设立“困难企业待业职工基本生活周转金”。全省14个市已有4个市成立了实施“再就业工程”领导机构,其余10个市正在积极筹备,争取实施方案尽早出台。

二、正确导向,制定实施“再就业工程”的优惠政策

1.舆论导向。抓三种人思想观念的转变:一是抓了企业经营者观念的转变,宣传有创业本领的骨干力量带领富余人员创办经济实体的经验,防止企业经营者借机甩包袱,把老、弱、病、残、女推向社会的做法。二是抓了富余人员、失业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打破那种认为只有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才算正式就业的观念,提倡组织起来就业、自谋职业光彩的就业风尚。三是抓了全社会对失业人员再认识的观念转变,充分理解和正确对待企业富余人员和失业职工。各地为加大宣传力度,多次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媒介大造舆论;统一组织地区性的“再就业工程”宣传日、宣传周活动;结合现场招工,大造宣传舆论。

2.政策导向。省政府发文对全省实施“再就业工程”提出了13条政策和调控措施。主要政策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组织富余人员搞开发性就业,从资金、场地、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按国家规定落实免税政策;三是招收失业职工,对招用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给予经济补偿;四是鼓励富余人员和失业职工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取职业,并在资金、摊位、减免工商管理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五是鼓励国有企业职工到非国有企业就业。六是控制农村劳动力的流向和使用;七是加强转业训练基地和生产自救基地建设。

三、通力合作,多渠道促进企业富余人员和失业职工再就业

遵循安置富余人员和失业职工以企业内部消化为主,社会调剂为辅的总原则,实施多渠道就业:企业通过开辟新的生产经营门路安置60%,富余人员和失业职工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工达到30%,社会调剂主要是各级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调剂10%。采取的措施是:

1.开展转业转岗训练。鞍山市下发了《关于失业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转业转岗训练的暂行规定》,建立了以市就业技能训练中心为龙头,各专业局、大中型企业为补充的三级培训体系。沈阳市还采取了到培训现场发放救济金的办法,对无故不参加转岗培训和旷课的,不发或减发失业保险救济金,促使他们转业转岗培训。

2.争取部门配合,扩大再就业途径。省总工会开展的“送温暖工程”,省妇联开展的“巾帼创新业”活动,都把“再就业工程”列为重要内容。

3.大力发展劳服企业,充分发挥劳服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全省在1.6万户劳服企业安置113万人的基础上,1994年又新建劳服企业厂(网)点1410个,吸收就业22208人。进行试点的鞍山市,仅1994年上半年就新建劳服企业厂(网)点204个,吸收就业6208人,其中吸收富余人员3733人。

4.挖掘内部潜力,依靠企业扩大生产门路。各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以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为手段,挖掘内部潜力,增加经营项目,扩大生产门路,安置富余人员就业。抚顺针织二厂利用闲置的厂房、设备新办了股份合作制厂点,安置富余人员258人,其产值利润超过了总厂。

5.通过职工介绍中介服务,调剂或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全省现有各级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机构1053个。

6.鼓励和扶持企业富余人员和失业职工组织起来就业或自谋职业。据沈阳、鞍山、锦州三个市统计,已有2.5万人走上了自立创业的自谋职业道路。

7.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向省内外、国内外输出劳务。在省内,通过三年时间从经济不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输出10万劳动力。

四、抓住机遇,结合“再就业工程”加速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全省各级劳动部门把实施“再就业工程”作为由过去的“三结合”安置就业向市场就业过渡的重要举措和步骤,加速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确立了坚持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夯实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服企业四根支住,为社会求职者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辽宁经济发展服务的工作思路。建立了职业介绍机构评估制度和组织就业训练中心等级评估;重点支持了煤炭、纺织、军工、有色等特困行业待岗职工的安置;通过乡镇劳动就业机构培训了农村劳动力1.5万人;评选出113户省级劳动就业服务系统明星企业和厂长、经理,选择263户骨干劳服企业试行了股份合作制;失业保险覆盖面从国有、集体企业逐步扩大到私营企业及部门个体经营者;配合有关部门在五个市试行区域性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截止11月末,通过“再就业工程”,全省已有32299名失业职工得到安置,10万名富余人员找到了就业门路,2万名失业职工参加了转业转岗训练。

下一步将首先督促各市制定“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其次,起草制定企业富余人员和失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办法和具体培训计划;第三,加速劳服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制定吸纳富余人员和失业职工的规划;第四,引导企业和职工城乡劳动就业统筹试点,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促进放假职工与不合理使用的农民临时工“换岗”;第六,把解决放长假职工、特困企业职工做为加速劳动力市场建设步伐,为进一步促进富余人员和失业职工的再就业,为深化改革、振兴和发展辽宁再作贡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