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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企业用工荒 学生兼职费有提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3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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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诚聘服务员,底薪加高提成,薪资待遇3000元/月。 ”类似这样的广告在各大学生寒假工兼职网站上随处可见。随着春节临近,外来务工人员将陆续返乡,年底“用工荒”日益凸显,大学生寒假兼职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缺,高薪聘用大学生寒假工成为可能。

  今年不同往年,大学生寒假工兼职的报酬较以往有较大提升,一般在60~100元不等。在合肥赶集网上,企业纷纷高薪聘人:高薪诚聘寒假工,80元/天,包吃住;聘寒假工100元/天,工资日结,包吃住等。而2012年的1月,合肥大学生寒假工兼职的工资大多数为40~50元一天。

  通过走访和检索,记者发现各大行业纷纷招聘大学生寒假工,餐饮酒店、服装店和商场超市等行业的假期兼职工作颇多,服务业“用工荒”的状况最为突出。原因是作为城市“候鸟族”的外来务工者,节前返家,而他们多在餐饮等服务性行业就业。为缓解用人紧张的现状,各大企业开始向大学生抛出“橄榄枝”,掀起了大学生寒假工兼职的热潮。

  此外,近年来,平面设计、文字编辑、网络调查等网络兼职岗位受到大学生的青睐。除了考虑报酬的多少,许多大学生还更关心兼职与自己所学专业的贴近性,并在兼职过程中提高实践能力。网络兼职因方便快捷,又可锻炼综合能力,还能赚取生活费,正成为大学生兼职的重要选择之一。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寒假学生兼职维权知识

  《劳动合同法》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双方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同时,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不过据专家介绍,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由于时间上的限制,只有在工作之余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实际上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兼职问题。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如想再到其他单位做小时工,一般应以不影响全日制用工的工作为前提,必要时,还需获得全日制用工单位的许可。

  口头协议也有法律效力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许多从事小时工的劳动者会遇到用人单位只订立口头协议的情况,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口头协议,建立和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此外,对于小时工而言,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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