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有关就业问题的评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9 19:57
人浏览

就业问题,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因此,它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任何政府,只要不是暴政,都会对就业问题承担责任。问题是就业的评价标准,就业认同水平,以及就业的实际水平,都存在着统计口径和认可方面的差异。就我国而言,就业的判断标准应该说分前后两个概念。前者:政府行为的就业;后者,市场化的就业。

就目前现实水平而言,政府行为的就业已经被置弃,但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的滞后,使就业的前标准概念至少还顽固地阻碍着后就业概念的深入。因此,完全说现在的就业就是准市场化的就业还远远不够。

那么,在当前这种观念交错、标准混淆、难点集中的就业形势面前,政府的责任显而易见,政府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底子清晰的、有的放矢的措施,而且是同市场经济相协调的公共政策推动就业。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就业是一个永恒的课题,社会发展的进程任何时候都和就业相挛生。任何阶段,都不可能完全解决就业,就业问题的解决的最佳标准,就是相对低的失业率;政治标准就是不至于发生失业而引起民变。

我国政府当前把就业问题的位置摆的很高,很重,这是政府对民权、民生的尊重,但似乎缺乏一整套顺应市场经济形式的就业体系和可操作的就业办法。尤其是市场化就业以来的“变量系列”,政府部门没有相应的跟踪搜索系统。重言就业,在难以做到知己知彼的情况下,决策容易偏离,甚至出现政府行为的“倒退”,这极不利于整个国家改革开放的总形势。

一、政府的就业角色问题

我国政府的就业角色,前后两个阶段是截然不同的,前角色是政府统揽,不计成本的,后角色是政府政策调控,市场配置,强调个人自主,政府是服务的角色。

在认清角色的情况下,政府对就业的决策就不会发生偏离,政府就会大量的运用政策去影响市场,使市场的各种资源配置趋于合理,从而使市场对就业的吸纳也趋于规范。假若政府在感到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没有摆顺自己的角色,以为就业就必须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该揽起来,由此而决策,改革就可能会发生“倒退”。现实的就业严峻形势,往往会使政府采取强硬政策,这对于缓解就业矛盾有明显作用,但极容易造成体制的混乱。

我认为:政府当前应尽快建立市场化就业的相关的资料统计分析系统,如果这个工作不能在近几年建立,政府在这一领域决策始终处于“胸中无数”状态,势必影响整个全局的决策和推进。

二、就业的标准和水平问题

这是很实际的数量评估,对这些问题的评估决定着决策的当否,在这个问题上,现实中的确存在着终生就业阴魂不散的问题,这一问题的罪魁祸首则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终身制的延续。

实际上,就业的标准应该是三点,其一是获得劳动收入,其二是不停地流动;其三是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

获得收入即视为就业,这是西方的普遍观点,我国比西方搞的时间短,理论上不会超过人家,而且这个观念怎么讲也不为错。如果以此为依据,就业的实现形式就必然是多元化的,和市场体系的变化特色相适应,灵活的弹性就业方式应该是市场体系中的主体方式。灵活的弹性方式给就业实现水平的监控带来困难,这是目前非常突出的实际问题,据资料称:在国内非公有企业事业的从业人员已超过八千万人,但政府的有关部门却没有真实掌握这些资源。如果还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就业水平而谈就业形势,所做的决策的可信度究竟有多大的作用?值得思考!

流动的观点实际上就是“马列主义和中国实践相结合”,市场机制,就是不停的在变。但变化不是人为的,而是经济规律在作祟,经济规律调节着整个社会的各种资源,人总是要跟着规律转。那么变化和流动的机制就决定了就业必须是不停的就业——失业、寻找工作—又失业的过程 。每一个人就象进商场一样,不停的进去,又不停的出来。来回往复。这中间人始终处于一种不断调整、提高、完善自己的过程。只有极少数人可能是终生的就业,这些人,就是建立了自己事业王朝且终生不败的人,其他人王子和庶民一样。

这种变化的保障系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可靠的保障系统,仅从国家的倡导和市场的配置去生硬的让人们去接受,群众就认为政府不负责任,他们就会严重抵触。非规范的职业竞争可能就和这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就业水平有两个范畴:其一是政府的评价范畴,是指一定时期内社会整个劳动力从业的比率。其二是个人就业的范畴,是指个人就业获得收入的多寡。在任何国家,个人就业水平都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每一个就业个人,都会通过大量的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就业水平。政府在就业水平问题上,应重视一定时期内社会整个劳动力从业比率,而对于个人的就业水平则通过提高个人整体素质的市场规律去引导。

三、就业的动力源泉问题

就业对于个人而言,是生存权的实现。他比政府的动力更足、更大。在这一问题上,政府是被动的,除非社会岗位极缺,而失业人员增多时,政府才产生就业的动力。因此,在就业问题上,政府的职业我认为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政策的变动去创造一个较为公平的、透明的市场就业环境。让有就业需求的人通过双向选择的原则,不加任何附加条件和干预的渠道完成就业(非正常劳动力就业除外)。另外一个重要的行为:就是对于特殊需要就业的群体,采用“公民责任”意义上的就业援助,例如:我国55岁以上60岁以下的下岗人员,他们是对国家有贡献的,现在失业后,没有就业的竞争能力,政府有义务为他们实现到养老之前的福利和就业衔接,如果政府买下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那是最好不过的。如果没有岗位,那么至少要考虑让他们提前进入养老序列。

政府的第二个责任是对经济结构调整中处于“三线”军工这些特殊地位的群体,给予政策倾斜和帮助。因为,三线和军工是国家政治的产物,是政治行为的结果,职工工作是政治的延伸,结构调整国家有义务把他们从政治决策型的产业转变到市场适应性的产业来。这项工作,一是要投入,二是要给政策,三是要进行帮助。

我国就业的环境相对而言不很理想,主要是我国是一个重情义的国度,就业是公民生存权的实现,但是就业的具体实践,往往增加了权利和亲情的干预成分,造成了一些就业竞争的不对等、不公平,使没有后台和背景的普通劳动者处于劣势,这是社会很糟糕的一个毒瘤。

尽管环境并不理想,但就业者个人的动力还是十分巨大的,因为绝大多数就业者就业预期的标准并不高, 只是实现生养标准。这些例子可以从大量的城市非法劳务市场取缔难上说明。

这里需要强调两点:我国就业的实际现状有鲜明的两面性,其一是处于经济收入水平低而生活条件差的居民的就业欲望极高,可以描述为饥饿性就业。这一类人的就业是政府必须给予足够重视的,否则容易引起不安定因素;其二是处于经济收入水平高、而生活不愁的居民,他们就业欲望不高,对就业持有待价而沽的态度,甚至许多人根本没有就业的要求,就业和需求没有联系。这一群体的人就业,因对社会不会产生消极影响,政府可以不予以关注。

按照毛泽东矛盾论的观点:在调查研究摸清底子的情况下,把改革和结构调整、新增加的待业人员分类,把最急需就业的人群区别开来,哪些是政府需要重点帮助的群体、哪些是已失业无就业能力需政府纳入养老范围的群体、哪些是市场调节的群体,大致区别,采用不同办法,不同政策,是化解就业矛盾较为稳妥的思路。

四、就业的区域拓展问题

就业的区域拓展是时代进步的必然结果。也是政府应当引起重视的实际问题。八十年代之前,就业的区域相对狭小,而八十年代以后世界成了地球村,信息技术使区域问题拓展了。最典型的例子是农民打工已经全国化。各省民工四面幅射、互相交错。而有文化的学生就业更是国际化。这个现实使各省的劳动部门考虑就业的层次必然从更高更广的区域来考虑。

区域就业的饱和状态使就业人员向外拓展成为不可逆转的经济规律,以县城区域为例,某县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一定的,过分增加的劳动力就业在这个县无法实现,而东南沿海地区工业发展较快,对劳动力需要迫切,该县的劳动力外出成为事实。这一事实无论在哪一方面对于个人和政府、当地和异地、企业和家庭都是好事。

现在的经济发展不再是以县和省为区域范围而进行,已经达到国内区域这个标准。也就是说,偏远的西部就业向东南部渗透,全国成为一盘棋,到了一定阶段,东南部发展达到一种饱和,西北部次速度发展就产生劳动力需求,就会吸引人力资源倒流。整个社会的发展是波层推进的,在区域需求和地方需求的结构上做文章。两套方案,立足地方就业,同时放眼国内的任何有需求的地区。

可以打一个比方,就业的形势,县区域或地市区域是饱和状,而省区域或大区域则是不饱和状态。谁获得信息,抓住机遇,谁就能缓解就业矛盾。整个国家的就业饱和不是人口总量的计算关系,发展中有许多因素在变化,全球村概念才提起,就业问题实际上有政府的思路和观念问题,也有许多实际需要的政策和措施问题。

五、相关公共政策的评价问题

城镇化问题:

中国城镇化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后进因素之一,关系着中国经济上层次问题,但发展小城镇、中小企业是需要政策的诱导和拉动,这一点,我们经常陷入公平与效率的两难。

客观而言,发展中小城市的动力应当靠地方的知识和财力,国家的投入不是主导,因此,地方知识和财力的起步必然是低层次的、粗放式的、原始积累状的。在很多环节上,他们的发展有悖与大城市文明,甚至西方所谓的文明,但西方文明的早期不依然是可耻的么?我们的发展要经历这个过程,任何国家的发展都要经历这个过程。在我们城镇发展的过程中,有许多问题:如不规范、不安全、不利于环保等等。这要用制度和措施去维护,因安全、污染、资源浪费等而大量关闭城镇小企业,无疑于是扼杀中国经济发展的“星星之火”,是关闭扼杀了乡镇的知识和经济实力,同时使大量能就业的人员失业,而乡镇企业关闭也难以给地方带来实惠,没有税收,国家投入无疑是“镜中烧饼”。

温州和浙江东部县镇经济的发展就能说明问题,早期的发展不可能合理合法,但初具规模以后他们就会攀比文明,任何资本的发展都是这样。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造就中国的民营资本的崛起,而民营资本的早期“毛病”是世界级的通病。枪毙它的政策是枪毙国家发展的后续动能。当然挛生着就业的更严峻形势。

关于旅游服务与二产的关系:

谁为主导产业的辩论还是试图寻找一个经济的发展的突破口,而不是理论之争,以我省为例:属国家工业基地之一,机械等二产的基础还是十分雄厚的,二产业的设备和就业能力也是很可观的。那么,在增加投入不大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现有能力、扩大市场,拉动经济发展应该是一个举轻若重的思路,同时不影响旅游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但实际却不是这样,我们许多国内曾领先的机械企业纷纷关闭,如:黄河、如意、双殴、西仪、陕重等都成了政府的包袱,我们的就业的希望还有多大? 我国是世界级的大国家,没有产业,仅靠服务我们能行吗?

……

许多公共政策的制定需要慎思,不能因西方人的批评而乱了我们的方寸。我们必须认清自己的责任,走自己的路,要知公共政策的威力会使一大批企业、无数员工复兴。同样也会使一大批企业和员工衰亡。一言九鼎,关乎国祚啊!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