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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政和就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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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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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问题,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就是失业问题。我国的失业问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而日趋严重,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但中国失业问题具有自身的特点,它不仅是一个总量过剩的问题,还是一个伴随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而产生的结构性不适应及有效人力资源不足与无效或低效人力资源过剩同时并存的问题,我国应当依据现阶段就业问题的现状,借鉴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解决就业问题的做法,寻求符合中国国情的对策。

一、我国就业现状处于效率与公平的两难选择。

(一)效率与公平是贯穿经济学始终的两条主线

效率,用新古典主义的话说,就是人们所处的状态已达到了一种均衡,没法再改善哪怕是一个人状况,除非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用制度学派的话说,很方便(直接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比较小)就是有效益;用我们中国传统的观点,产出比投入越多就越有效率。在一般情况下,效率与经济增长的速度与质量是一致的。在西方经济学中,效率通常用来描述资源的配置状况,有效的资源配置要求:(1)资源(包括劳动力资源)没有闲置或浪费;(2)资源用在最需要它的地方。完全竞争的市场(这只是一种假想)能够达到资源最适配置,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需要政府的帮助。

公平是对某种社会现象所作出的价值判断,只要主导性心理能够承认接受的就是公平的。公平有两个层次:一是经济公平,它要求起点公平(人们在人事某项活动之前的状况是一样的),与过程公平(人们在从事某项活动时所遵循的制度和所赁借的工具是一样的),这又与效益问题有关。只有公平竞争才能确保等价交换,而等价交换又是达到帕累托效率的最基本途径。二是社会公平(结果公平)。其判断标准是心理因素,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利益集团的人们对社会公平有不同的价值判断,因此公平又是相对的。只有社会公平达到了,才能保障市场机制能够相对稳定地有效运行,因为社会不公是导致社会不稳的诱因。这一点体现了效率与公平有协同的一面。

(二)效率与公平在微观层面操作中具有“难以两全”的关系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为了强调公平,我国采取强硬的政府干预劳动力市场的措施。一方面为了保证充分就业,计划为城镇适龄青年安置工作,不允许有完全失业人口存在。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成为城镇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造成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一人的活五人干”的“低工资、低效率、高就业”的状况,现在还在某种程度上依然存在。这种绝对平均主义的偏好容易造成“免费搭车”,貌似绝对公平,但对劳动者而言没有遵循按劳动能力、劳动贡献差异进行差别性分配则是不公平的。另一方面,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卫生医疗制度等,不允许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自由流动。实际上是以农村劳动力的隐蔽性失业来换取城镇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这对农村劳动力而言也是一种不公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经济效率为核心。因此企业要有充分自主的劳动用工权利,不再承担安置失业人员的责任,相反还要逐步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将其推向市场,这是企业深化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客观要求。企业应主要要考虑效率,至于公平则由政府去管。随着我国的工业化,以及农村绝对过剩和相对过剩人口的增加,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的速度也不断加快。此外,每年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这样造成劳动力供给总量过剩,使得就业问题成为中国经济及社会发展的一个长期性关键性问题。

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失业将逐渐显性化。在失业结构中,低素质者的比重将会逐步上升,使得就业形势更为严峻。

(三)我国失业问题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失业问题的出现对整个经济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一是大量失业的存在意味着劳动力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对经济发展不利。

二是失业加剧了社会不公。就业者与失业者的收入水平相差比较大。

三是失业会影响和破坏社会的稳定,这一点是政府最为关注的。随着市场取向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经济效益低下,许多职工下岗,收入偏低,生活困难。再加上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以及存在某种程度上的滞后性,造成目前职工下岗、子女失学、城镇贫困人口增加、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社会分配不公等现象。这些现象会使一些人心理不平衡,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的影响。

正因为大量失业的存在不利于公平的实现,也不利于效率的提高,当今西方各国的政府都把充分就业列为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四大目标之一。因此,我国能否正确处理就业问题,缓解就业压力,关系到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国民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财政与就业的关系

就业问题首先是一个经济问题,也就是说,如何才能更有效地配置劳动力资源,要把劳动力资源与资本、土地、信息、企业家才能等其他资源有效地结合。西方学者认为,效率、公平、稳定是政府的经济任务,即财政的职能,政府应以公共活动去克服市场失效状态下资源配置扭曲问题,我国也一直注重发挥政府的资源配置作用。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采用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国家通过财政以税收利润等形式参与企业的再分配,然后以财政支出的形式投入企业,为劳动者提供就业的机会。但一定时期社会总产品是既定的,财政从企业抽取的税利多少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留利,从而决定企业再投资规模的大小。财政的间接投资对企业的直接投资有排挤疚,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使总投资创造的就业机会规模不变,甚至更小。而且企业将财政投资的资金视为无成本的投入,过于注重资本密集型的生产,从而使财政支出的乘数疚减少,创造的就业机会较少。

在当前转轨经济条件下,国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抓大放小”,这实际上是国有企业改革如何处理财政与就业的关系。财政收入的大部分是来源于国有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抓大”是为了保财政;小企业吸纳就业的潜力很大,“放小”、搞活小企业,是为了保就业。

财政与就业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财政状况好,就有能力拿钱出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举力公共工程、加强继续教育等,为搞活企业、吸纳劳动力做贡献;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就业状况好,说明企业经济效益不错,政府也可以收到更多的税利。反之则相反。

三、针对失业的财政政策

目前,我国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劳动力一直处于需求约束型,劳动力供给一直在逐年增长,而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全性众所周知,因此财政需要以自身的资源配置活动去克服由于市场失效所引致的资源配置扭曲问题。国外劳动力市场有效运行证明,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并配合以适当的财政干预是有效的。我国可以借鉴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解决就业问题的做法,运用财政的资源配置功能实现充分就业。主要措施是:

(一)正确划分政府与企业的职能

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该有所为和有所不为。有所不为是指,凡是市场能够管,并且表明市场能够管好的事情,即市场有效运行的,应该交给市场管(由私人去做),政府不应该采取行政手段加以干预;有所为是指,政府只能在市场失效这个“空地”才能有所作为。只有按照这一原则划分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的职责,才能既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又能保证在这一过程中达到资源配置和经济效率最佳。

(二)健全劳动力市场,为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提供前提

1、正视劳动力的商品属性。要利用市场对劳动力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所有制经济多间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把所有求职者内入市场轨道,以实现各类求职者在市场上平等竞争,体现机会公平。

2、改革现行的工资制。工资应当是劳动力的价格,采取工资与效率挂钩的做法。低工资、多就业是一种低效率的途径,不可再走。

3、加大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力度,改革我国现行的教育结构,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以缓解结构性失业。国家在财政预算中应相应增加对职业培训特别是就业培训方面的投入,实行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主体的培训模式,改变以往企业“小而全”的内部职工培训格局。这样既可以提高劳动力的质量,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又能普遍提高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平。

4、大力培育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为失业人员提供各种就业服务,促进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与流动,减少由于信息不完全导致的失业。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是实现就业、再就业、扩大就业的基础,同时也是劳动力市场有效运行的前提。

目前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必然出现一批失业和下岗人员,同时出现收入差距拉大和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市场自身对对此无法克服(愈是有效率的市场愈容易导致两极分化),只能通过政府干预,为社会公平提供的一种安全稳定的机制,以弥补市场分配的缺陷,故有些西方经济学者认为“效率通过市场,公平经由政府”。

1、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失业人员尤其是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完善失业保障和社会救济制度,并且根据物价上涨幅度,相应调高失业保障金和社会救济金的比例,这就需要在国家财政预算中增加相应的支出。

2、建立国家就业基金。应当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原则,筹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审核、确保安全合理使用,确实用到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搜集信息等方面。

3、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逐步将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全部纳入进去,解决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后顾之忧。

(四)兴办公共工程。转换政府职能,增加基础设施和城镇公益服务部门的财政投资,并给予政策上的扶持,一方面可吸收一大批劳动力就业,另一方面可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瓶颈”制约,改善投资环境。

(五)政策支持,对企业和下峥嵘职工的再就业给予信贷、税收、政府收费上的优惠,调整税收结构,使税收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吸引外资等没有歧视,从而增加就业岗位。

(六)加强引导剩余劳动力的流动。我国有80%的劳动力在农村,要合理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关键还是发展农村经济,因此应积极应用各种财政手段鼓励发展乡镇企业,鼓励农民采用吸纳劳动力较多、耗用资本较少的农业新技术、新发明、新工艺,鼓励农民在本土就业(但也不要人为地限制劳动力的流动),缓解城镇的就业压力。

总之,财政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劳动力资源的优势,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现公平、高效基础上的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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