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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求职证》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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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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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领取程序

持证可享受的待遇

(一) 领取程序

本市城镇失业人员领取《求职证》应先进行失业登记。登记时,应持《身份证》、户口簿和3张一寸免冠近照,本人失业前身份的有关证明(毕业证书、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改劳教释放证明、退学证明等),有关专业技能人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等级证书》、《北京市就业训练结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

(二) 持证可享受的待遇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应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4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摘自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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