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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职工有什么补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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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对女性职工并不友好,甚至在女性职工怀孕之后就想采取非法的理由辞退对方,这种行为首先是一种违法行为,女性职工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那么怀孕女职工有什么补偿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怀孕女职工有什么补偿金

  待遇哺乳期的女工,用人单位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辞退职工,但可以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辞退合法的,没有补偿;违法的,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而实际单位需要支付该女职工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从原则上来看,如果女职工正处于哺乳期的话,那么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将其辞退的,此时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与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要考虑到,如果女职工本身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规定的情形,而单位也是基于此将其辞退的话,则就是可行的,同时也不会认为单位辞退的行为违法。

  

  二、解雇和辞退有什么区别

  1、处理方式不一样。解聘的方式是正式,而辞退的程序相比较而言就要简单。

  2、结果不同。解聘可能是因为员工不思进取等,而辞退更多的是因为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出现。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三、被辞退后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1、辞职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3、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5、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

  6、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7、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即可办理完毕。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怀孕女职工有什么补偿金”全部内容。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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