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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津贴计算公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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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们都知道,如果在单位发生工伤,鉴定有伤残等级的话,可以要求伤残津贴的,可是对于伤残津贴如何计算的问题,却难倒了很多人。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工伤伤残津贴计算公式?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工伤伤残津贴计算公式

  1、工伤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举例说明: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其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5%。

  2、工伤伤残等级为五、六级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总得来说,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高于或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发放,该比例依照伤残级别确定。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主要是一至四级伤残,属于用人单位发放范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主要是五、六级伤残。

  二、伤残津贴的界定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工伤职工产生劳动能力障碍,丧失劳动就业机会,自身的行为能力被削弱,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自然应该享受相关的津贴赔偿。

  三、伤残津贴的支付条件是什么

  1、职工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

  2、工伤职工被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

  3、一至四级伤残的,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工伤伤残津贴计算公式的内容,由此可知,工伤伤残津贴计算公式按照伤残等级级别的不同,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具体可以参照上述文章进行。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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