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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工伤退休后,从未领过工伤护理费和工伤伤残津贴,我现工伤4级,能否享受工伤护理费和工伤伤残津贴?2000年工伤退休后,从未领过工伤护理费和工伤伤残津贴,能否享受工伤护理费和工伤伤残津贴?

劳动纠纷 2019-08-12 14: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5、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6、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工伤与退休没有直接的关连。可以索要工伤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
    一、工伤与退休没有直接的关连。工伤能否有赔偿,主要看伤残鉴定结果,也是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伤残鉴定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科来做出书面的决定,单位或者个人可去申请。
    目前工伤条例中规定了这个结果分十级,具体你可查一下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只有评上了级别的,才能相对应的得到赔偿。相反,则没有赔偿了
    二、发生工伤后先去进行工伤认定,书面定性了是工伤后,再申请伤残鉴定。
    有的工伤可以评上级别,有的工伤评不上级别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不管工伤有没有评上级别。
    三、工伤证是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时需要提供的证件,也是职工享有工伤待遇的凭证。
    四、如果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工伤职工原则上不再享受在岗职工所享有的包括津贴在内的待遇,但如果出于治疗工伤的需要,可以将治疗或者康复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不是工伤所需费用,则走医疗保险待遇。
    五、如果退休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是多少:符合调整增加伤残津贴范围的工伤人员,其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符合调整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范围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其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2004年1月1日后),2012年12月31日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已享受伤残津贴的在职工伤人员调整增加伤残津贴。符合以上调整增加伤残津贴范围的工伤人员,其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本次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2012年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到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参加了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增加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增加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且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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