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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失海渔民被纳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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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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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5岁的黄连才老人,是台州市玉环县坎门办事处一名地地道道的渔民,19岁开始出海捕鱼,60岁“退休”上岸,与大海打了40多年交道。但黄连才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这样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老渔民,现在也像“公家人”一样,从下个月开始,拿着本本每月到镇信用社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今年7月1日起,玉环县在全省率先出台并实行《拆解渔船所涉人员参照执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将全县失海渔民与失土农民一起纳入参保范围,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据统计,从2002年至今,玉环县共拆解渔船781条。按每条渔船9名船员算,全县共有7000多名渔民符合参保条件。

  黄连才老人所属的是坎门海洋经济合作社,7月初,公司出资400多万元,为全公司320名60周岁以上的老渔民交纳了拆解渔船所涉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基金。7月25日下午,玉环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农保处的工作人员专程把存折送到了公司,发到了他们每个人。“这320名渔民是我县也是我省第一批办理参保手续、享受政策性养老保险的失海渔民。”玉环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农保处胡主任说。

  黄连才老人像宝贝似的捧着这本大红的存折,他和老伙伴们大声地谈论着,被海风熏吹的酱红色的脸上写满了激动与幸福:“以前老觉得我们渔民最苦,在海上一辈子,到头来两手空空什么保障也没有。现在,政府关心我们,出台好政策,让我们养老不用愁。我们真是幸运啊!”

  坎门海洋经济合作社渔业专管员苏正龙告诉记者,在他们合作社,失海渔民共有1000多人,因为政策规定参保渔民年满60周岁方可领取养老金,所以公司先将已到龄的退休渔民一次性全部办理了保险,其他渔民则根据年龄再分别办理。

  “拆解渔船渔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参照被征地农民,这在全省尚属首创,也是我县近几年来关注民生,集己之力解决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结出的硕果之一。”玉环县县长王国忠说。

  2003年,玉环县根据省政府的有关指导意见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试行办法》,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实行。但占全县总人口近1/5的渔民怎么办?渔民渔船拆解了、养殖地征用了,也失去了生产资料,他们的基本生活该怎么保障?

  2006年7月18日,玉环县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将渔民纳入参保范围,但要求整户参保,而且政府为失土农民承担的30%保费,渔民不能享受,这样,参保的渔民就要比农民多缴费42.6%。受高额保费及整户参保条件的限制,《补充规定》出台后,玉环渔民的参保积极性并不高,从2006年8月至2008年3月,渔民参保人数仅为99人。在此期间,玉环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提出提案、议案,要求修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让渔民和农民享受同等待遇。

  2008年3月10日,玉环县形成了《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修正方案》,允许参保方式为“个人自愿参保为主,鼓励整户参保”,同时调整拆解渔船所涉人员的缴费标准,做到与被征地农民相同,并退还2006年8月1日至2008年3月25日已参保人员多缴金额。

  新政策受到了广大渔民的欢迎,全县渔民参保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自7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以来,该县农保处每天门庭若市。仅这个月来要求参保的渔民就达到1000多人。在上报参保的渔业村(公司)中,有些集体经济实力强的全额替渔民缴保金,有些集体经济实力弱的则由村(公司)与渔民按比例缴保金,也有渔民完全自费参保。

  “按目前的参保势头来看,预计今年渔民的参保人数将达到3000多人,为此县财政要贴补2000多万元。”县长王国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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