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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的职工安置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9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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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在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国有产权的处置都存在对改制企业或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职工进行补偿安置问题。

  在全资国有企业中或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中,职工的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基本没有改变;此类企业改制为非国公司时,基本上都存在职工身份转变和补偿安置问题。而依据我国《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都按照我国《劳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由恐定,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职工均为合同制员工,不具有国有职工的身份,因此对这类企业国有股权的转让基本上不存在职工补偿安置问题。

  延伸阅读:

  企业改制程序步骤

  第一步,前期准备阶段:

  制定改制方案,进行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取得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文件,职工(代表)大会确认改制文件的决议;

  第二步,申请登记手续:

  1、改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登记表格;

  2、企业改制需要新增货币资本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3、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4、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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