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4 11:55
人浏览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双方协商一致的解除,可包括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而劳动者表示同意的情形,此时用人单位不能以协议的方式约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因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合同的: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被迫解除合同的情形;

(2)用人单位故意或过失造成不能延期经营而解除合同的情形。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公司法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昌平区律师 海淀区律师 南宁律师 债权债务 法律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工伤认定标准 广东产假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赔付 劳动报酬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劳动法病假规定 工伤赔偿标准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金 工伤死亡赔偿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劳动仲裁 工伤认定申请表 病假工资计算 劳务派遣 晚育产假 恶意欠薪罪 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