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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变更、履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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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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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变更、履行原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亲自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用人单位义务一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义务二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权利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用人单位变更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合同内容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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