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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现代企业工资分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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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5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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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和关键。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企业产权制度为核心,由各项具体制度所组成的用以处理企业基本经济关系的软件系统。其中,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分配制度,是改革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不可少的中心环节之一。

一、建立现代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指导原则和内涵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董事会、经理层等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的办法;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由企业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决定;企业内部实行按劳分配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根据上述原则,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现代企业工资制度应实行市场型分配模式,即“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督调控”。劳动力供求变化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等因素,通过行业或企业的具体协商谈判确定;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完整意义上的分配自主权,政府主要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必要时也可采用行政手段,控制工资总水平,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维护社会公平。

二、企业工资的市场决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结构下,劳动力资源的所有权,包括支配权和收益权,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能够通过劳动的等量交换,实现自身的利益要求。因此,具有工资收入最大化的行为目标及其实现的可能性。工资作为劳动力资源的价格成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的重要利益信号。一个企业、部门或地区的经济效益高,工资收入多,劳动者就会根据企业要求以及自身的素质,作出符合利益目标的选择。

企业只是劳动力资源的使用者,而非所有者。工资是企业使用劳动力资源的成本,是利润最大化的制约条件。因此,企业总是在不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条件下,尽可能降低工资总成本(不一定降低劳动者个人工资水平)。

既然企业和劳动者双方行为都是理性的,分别追求效用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那么工资就是劳动力供给和需求双方通过市场机制达到均衡量的劳动力价格,称为均衡价格工资。

均衡价格工资是市场最终的通行工资。通行工资由市场决定并“公布”于单个参与者,成为每个企业和员工必须接受的工资水平。

三、现代企业工资分配模式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完整的按劳分配,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所奉行的“利润分享制”是有共性的。经济分享理论借鉴了“人力资本理论”的精华,认为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和土地及货币资本都是生产活动必不可少的要素,共同参与了利润创造。因而由资本独占利润的传统分配格局是不公平的,提出了必须使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参与剩余价值分配。

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表明,“利润分享制”完善发展了工资的市场调节机制,即从单一的市场调节劳动力价格,转为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强化自我约束的双轨调节运行机制。这有利于改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给企业增加了生机与活力。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应大胆借鉴“利润分享制”的精华,并使之与按劳分配相结合,建立一个符合国情的现代企业工资分配模式。而要建立这一分配模式,首先必须具备如下前提条件:

1.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国有企业实行“两权分离”,对国有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管理和经营。企业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企业经营者、企业劳动者三层次逐层授权并逐层向上负责,他们是一种平等委托授权关系。对国有资产进行正确评估,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产权界限必须明晰。

2.企业人员一般分为两类,即企业经营者与企业劳动者。公司或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厂长、经理)作为企业经营者,其余全列为企业劳动者。

3.对企业资产进行核算,要拥有完整的资本概念,企业总资产为物质资产和人力资本之和。将人力资本进行具体计算,列于会计成本标准要适宜,应以促进生产效率为基准。

在基于以上条件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如下现代企业工资分配模式(略)

该模式的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以企业一个生产经营周期即年度为单位,确定经营者的基本报酬,并视经营成果分档次浮动发放风险收入。依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企业全部“管理费”和“销售费”定额划分给企业经营者使用,超支不增,节余归己,此项纳入生产成本内;在议定的结算期内,企业经营者按劳动合同规定,视企业的物质资产和人力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按一定比例提取企业新增的盈利或弥补经营亏损所造成的损失。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付给,不再由国有企业工资成本中列支。

2.明确由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作用。企业劳动者工资作为劳动力市场价格,反映劳动力价值及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状况。企业要经过严格定员定额设置劳动、工作岗位,依照岗位按劳动力市场价格聘用拥有相应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工资总额由企业各工作岗位的工资相加而成,其低限要保证企业在劳动力市场聘用到合格的劳动者,其高限不能高于企业利润所能承受的人工成本限度。

3.全面准确及时地核算企业人力资本。会计部门要象对物质资产的清产核资一样,对人力资本也要分类登记汇总,清理现有人力资本。企业要以其人力资源的基本价值为主要依据,即按随着劳动者所受教育程度和培训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积累的人类知识的技能要素确定,也适当考虑工种、工龄、年龄等因素。企业可通过制定先进合理的标准成本来加强对人力资源成本的控制。

4.在企业新创价值中,按照国家管理者、资产所有者及企业三种身份合理划分为国家税金、资产受益者、企业公积金和企业公益金四个部分。

5.企业资产收益金,在企业物质资产(即国有资产)和企业人力资产中合理分配。其中的比例划分,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摸索确定,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为基准。企业劳动者按各自拥有的人力资本进行年终分红。

6.国家应采取税收调节手段,以保证收入分配公平,防止两级分化。在上述分配模式中,由于各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占有的不同,导致企业间地位和竞争条件不平等,由此产生的级差收益再加上因价格因素产生的高额利润应通过国家税收剔除掉,在此基础上,再考虑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物质资产保值增值的经营效果;对于企业劳动者及经营个人所拥有的人才资本,其中包含了相当部分的国家投资,尤其是人力资本含量越高的国家投资也愈大,因而由此获得的收益不能由个人独享,国家应通过个人的收入调节税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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