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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1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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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破产对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要注意做好公司的经营情况,而公司破产的话,要注意一下债务清偿的顺序。那么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二、公司破产欠款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1月17日以法(经)发〔1991〕35号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破产企业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不足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其差额应列入破产债权。计息的破产债权,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止。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以到期债权列入破产财产,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及其他损失。确实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不列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三、不予受理的破产申请有哪些

  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破产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相关介绍,公司申请破产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要注意一下债务的清偿。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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