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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内容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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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4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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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将为你详细解读地役权的定义、内容、设立形式、周期与效力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果你在日常生活中涉及到土地权利问题,特别是关于地役权的问题,这篇文章将为你提供实用的参考。

  一、地役权内容包括哪些

  地役权是指土地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地上权人以及土地的承租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地役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地役权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供役地人的土地,并且可以对抗供役地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

  2.地役权人有权在供役地上建造、修缮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但是需要经过供役地人的同意。

  3.地役权人有权在供役地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需要遵守供役地人的规章制度,并且不得妨碍供役地人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4.地役权人有权在供役地上建造、修缮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时,获得供役地人的协助和配合。

  5.地役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享有地役权,期限届满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新的协议,则地役权消灭。

  二、地役权的设立形式

  设立地役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地役权的标的、权利范围、期限、费用等事项,并且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如果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登记机构会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如果未经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权内容包括哪些

  三、地役权周期与效力

  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同时,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地役权是一个复杂的法律概念,如果你在实践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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